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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被控非法经营罪,面临六年半刑期,依法辩护获得缓刑
非法经营罪:因异地购买烟草,租借他人证照经营,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提出无罪意见,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非法经营罪:被控非法经营罪,经辩护改判为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告人获得轻判。
非法经营罪:某国企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数百万元,历经六年,两次发回重审,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被告单位无罪。
非法经营罪:利用亲属证照经营不属无照经营,辩护律师依法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获得法院采纳。
非法经营罪:轰动全国的非法经营瘦肉精案宣判,被告人刘某获刑五年。
非法经营罪:贩卖盗版光碟被一审法院判决非法经营罪,王增强主任在二审中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二审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非法经营罪:被控非法经营罪(六百余万元),王增强主任依法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夏某某无罪。
非法经营罪:e-gold传销案被告人刘某委托王增强主任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非法经营罪:王增强主任、闫晓菲副主任、胡宝塘律师接受委托,担任“8.12”天津港爆炸相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人。
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牛某被控数罪,王增强主任针对每一罪名分别提出无罪或从轻辩护意见,并提交了数万字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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