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e-gold传销案被告人刘某委托王增强主任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2017-09-25
天津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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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e-gold传销案被告人刘某委托王增强主任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本站讯

被告人刘某及其子小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聘请王增强主任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据悉,本案系天津市警方破获的首例e-gold传销大案,因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且犯罪手段新颖,而在天津市引起较大反响。另e-gold投资基金因涉嫌网络传销,已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2007年8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传销之害》就e-gold网络传销方式进行了剖析,呼吁国人警惕此种打着投资基金之名行网络传销之实的犯罪行为。此前,内蒙、广西、湖北等地警方已破获数起e-gold网络传销大案。

辩护律师:

王增强,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13802025566;微信号:13802025566

王增强律师简介:王增强主任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天津市南开区十四届政协委员天津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天津电视台法眼大法庭点评嘉宾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入刊《中华儿女》、《聚焦中国梦》、《今日中国》之访谈;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师实录》;入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年鉴》名律访谈;入选法律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之当代刑辩大律师;青海省民和县满香助学金创立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考入检察机关,后到高校任教,现为专职律师,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蓟县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经营案、e租宝700亿元非法集资案、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大量处级、厅局级官员贪污受贿案数十起无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卫视、泥人张与喜洋洋纠纷等数百起重大、有影响力案件。


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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