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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王增强主任带领的团队先后介入上百起非法集资大案,包括数十起亿元、十亿元、百亿元集资大案。
【得安大讲堂】:“非法集资案件的有效辩护”—以诺信非法集资案为例!
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890万元,一审获判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00余万元,得安律师依法辩护,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取保候审后获得缓刑判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赵某某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亿7000万3750元,得安律师依法辩护,某某获刑五年六个月
非法集资:侦查机关认定参与集资诈骗5157万余元,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95万余元获刑两年八个月(已经羁押约两年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存款案件不应唯金额论处,得安律师代理的某公司副总裁惠某某涉嫌非吸2亿余元,获刑三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得安律师依法辩护后,获得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余万元,王增强主任依法辩护后,获得缓刑。
集资诈骗罪:活立木企业涉嫌7亿元集资诈骗案开庭,王增强主任出庭辩护,依法提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欺诈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辩护意见。
集资诈骗罪:被控集资诈骗2400多万元,王增强主任依法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被减轻处罚为七年有期徒刑。
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王增强主任针对本案依法提出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集资诈骗受害人:王增强主任受邀介入某公司8亿余元非法集资案,担任投资人的法律顾问,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被警方拘捕,律师依法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两次退查后撤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涉嫌非法集资800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王增强主任依法为犯罪嫌疑人邹某申请取保候审获准,当事人终获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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