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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案例】被控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无罪
敲诈勒索罪:被指控敲诈勒索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提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后,判决被告人刘某无罪
敲诈勒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牛某被控数罪,王增强主任针对每一罪名分别提出无罪或从轻辩护意见,并提交了数万字的辩护词。
敲诈勒索罪: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二审法院改判秦某犯敲诈勒索罪,其刑期从十一年减轻为七年。
敲诈勒索罪:被控敲诈勒索,涉案多达十几起,王增强主任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的无罪辩护意见。
敲诈勒索罪:被检方指控敲诈勒索杨某249万余元,被告人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提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法院在采纳辩护意见的基础上,判处被告人吴某七年。
敲诈勒索:被控黑社会犯罪、敲诈勒索等罪名,涉案数十起,依法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法院判处部分罪名不成立
敲诈勒索罪:城管协勤不应被认定为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而不应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法院对秦某犯受贿罪的判决,改判秦某犯敲诈勒索罪,其刑期从十一年减轻为七年。
“黑老大”被判不够敲诈勒索罪:“黑老大”被指控犯有五种罪名,最高面临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罚,法院判决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且部分罪名不成立,最终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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