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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安律师所主任王增强代理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公路处处长赵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得安律师所主任王增强代理天津市城投集团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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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改私分国有资产罪:企业改制中私留小金库被控贪污228万余元,无罪辩护后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决缓刑。
企业改制中私留小金库被控贪污228万余元,王增强主任针对本案依法提出适用“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构成贪污罪”的无罪辩护意见。在王增强主任的精准辩护下,被告人刘某最终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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